《海關稽查條例》新政解讀與合法規避海關"三查"風險(北京,8月20-21日)
【舉辦單位】北京曼頓培訓網
【培訓日期】2016年8月20-21日
【培訓地點】北京
【培訓對象】企業國際貿易部、物流部、報關企業、進出口通關事務部、單證員、以及企業涉外進出口等人員。
【課程收益】
海關稽查是國際通行的海關監管制度,是指海關在進出口貨物通關后一定期限內,對與進出口貨物直接有關的企業、單位的賬簿、單證等有關資料和進出口貨物進行核查,以監督進出口活動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的制度。海關稽查是促進貿易便利化、確保海關有效監管的重要手段。國務院1997年發布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稽查條例》,確立了我國的海關稽查制度。
海關"三查",即海關對與進出口貨物直接有關的企業、單位的賬簿、單證等有關資料和進出口貨物進行的核查;海關對于保稅加工和倉儲貨物的核查;海關對于走私違規行為的調查和偵查,簡稱稽查、核查和偵查。海關設立"三查"制度的目的,是彌補現場對于進出口貨物"前面放開"監管的不足,從而進一步保證國家稅費征收的完整性,及防止騙取出口退稅的情事發生。
為使各級政府、進出口企業、報關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在關務管理和通關實踐中能更好地利用"無紙化通關"、"區域大通關"、"三個一通關"、"三自一重通關"、"全國通關一體化"優勢,降低通關成本,合法規避和降低企業在海關"三查"中的風險,把握合法應對海關"三查"技巧,過濾出本企業在通關過程中無意流失的利潤,使企業保持最大盈利和國際誠信等級,現特邀原海關貨管、調查、政策法規研究人員、海關業務培訓專家,與各級政府、進出口企業、報關企業共同現場案例解讀最新《海關稽查條例》及合法規避海關"三查"技巧,為進出口企業再創利潤。
【課程收益】
1、新舊《海關稽查條例》的亮點分析
2、稅務師事務所、會計師稅務師在海關稽查中的只能作用分析
3、被稽查人如何利用稅務師事務所、會計師稅務師專業結論
4、"冤枉"納稅現象產生原因解析
5、通關"三不懂"現象解析
6、委托報關法律責任解析
7、企業誠信等級對企業通關的影響解析
8、海關對進出境活動不同監管階段工作重點解析
9、進出口貨物合法跨越關境的充要和必要的條件解析
10、納稅人在通關過程中應當具有的權利與合法合規利用解析
11、納稅人在通關過程中應當具有的權利與利潤相互作用解析
12、海關稽查重點目標確立的原則
13、海關保稅核查重點目標確立的原則
14、海關調查、偵查重點目標確立的原則
15、走私行為與走私罪的界定原則
16、海關"三查"工作及監管工作的內部潛則
17、應對海關稽查人員攻關技巧
18、應對海關保稅核查人員攻關技巧
19、應對海關調查、偵查人員攻關技巧
【課程大綱】
第一節海關對于進出口貨物及活動相關人的監管路徑
一、關境的概念
二、合法跨越關境的必要條件
第二節 最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稽查條例》解讀
第一部分海關稽查概述
一、海關稽查概述
二、海關稽查時企業應當提交的材料
三、海關進行稽查時,可以行使的職權
第二部分 《海關稽查條例》修改概述
一、增加了對海關實施稽查具有保障和支撐作用的基礎性措施
2、進出口活動信息采集渠道;
3、選擇重點稽查對象的系數。
二、進一步規范和優化海關稽查程序
1、徑行稽查情形的規定;
2、告知被稽查人稽查報告內容的限定;
3、取消電子記賬企業、單位必須形成紙制記錄保管的規定;
4、停止相關企業報送進出口貨物情況資料。
三、完善海關稽查職權和措施
1、明確可以查封、扣押相關電子數據存儲介質;
2、社會專業機構職能作用予以立法;
3、最大限度地保護被稽查人的合法權益。
四、寬嚴相濟懲處違法行為
1、提高"財產罰"的罰款數額;
2、鼓勵企業自我暴露違規行為。
第三部分 修改后的《海關稽查條例》主要內容
第二章 賬簿、單證等有關資料的管理
第三章 海關稽查的實施
第四章 海關稽查的處理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節 報關人在通關及海關"三查"中享有的權利(部分)
一、在進出口貨物報關中享有的權利
(一)報關方式選擇權
(二)報關地點的選擇權(區域大通關、全國一體化通關試點)
(三)報驗狀態的選擇權(合法避稅、避證,增加出口退稅 )
(四)主動補充申報權("自愿披露"制度)
(五)報關單修改、撤銷申請權
(六)提前取樣化驗申請權
二、進出口貨物納稅中享有的權利
(一)納稅時間選擇權(進口貨物海關課稅原則)
(二)在海關對進口貨物審價時,具有具保放行貨物申請權
(三)海關估價方法的知情權(做明白的納稅人)
(四)特定減免稅貨物經海關批準在監管期內具有自動解除等權利
三、在進出口貨物查驗中享有的權利
(一)具有查驗地點申請權
(二)具有拒簽《海關進出境貨物查驗記錄》權
(三)具有行政賠償申請權
四、在進出口貨物放行中享有的權利
(一)具有要求海關簽發貨物實際進出境報關單證明聯動權利
(二)具有向海關申請具保放行權
(三)具有向海關申請退還保證金及利息具權
五、在進出口商品歸類中享有的權利
(一)商品歸類修改申請權
(二)進出口商品預歸類申請權
六、在海關稽查中享有的權利
(一)在沒有收到《稽查通知》時有拒絕海關稽查權(最新規定:徑行稽查除外)
(二)要求海關稽查人員出示證件的權利
(三)會計師、稅務師稅務師選擇權(最新規定)
(四)要求海關提供稽查報告認定事實的權利(最新規定)
七、在海關行政許可中享有的權利
(一)具有要求海關公開海關行政許可項目和法律依據的權利
(二)具有要求海關舉行有關項目聽證的權利
(三)具有要求海關告知行政許可作出時間限定的權利
八、在海關行政處罰中享有的權利
(一)當事人具有向海關申請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權利
(二)當事人對于在海關作出具體行政處罰前具有要求海關告知處罰依據、事實、尺度的權利
(三)當事人對于在海關的行政處罰作出前具有聽證權利
九、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訴訟中依法享有的權利
十、在保稅核查中享有的權利
十一、海關事務擔保申請權
十二、海關行政復議與訴訟救濟申請權
十三、海關行政裁定申請權
第四節 海關三查目標及海關"三查"有關的海關內部淺則
一、海關對于商品歸類稽查的內部淺則
二、海關對于特定減免稅進口貨物稽查的內部淺則
三、海關對于保稅加工核查的內部淺則
四、海關對于出口貨物退運進境稽查的內部淺則
五、海關對于租賃貨物稽查的內部淺則
六、海關對于無代價抵償進口貨物稽查的內部淺則
七、海關對于進境修理的原出口貨物稽查的內部淺則
八、海關對于出口貨物稽查的內部淺則
九、海關對于暫時進出境貨物監管重點的內部淺則
十、海關對于機電產品構成整機特征的內部淺則
十一、海關對于舊機電產品認定的內部淺則
十二、海關對于國家鼓勵項目所進口的特定減免稅貨物審批標準內部淺則
第五節 與"三查"有關的問題答疑
【講師介紹】
趙宏老師,曼頓培訓網(com)資深講師。
海關業務培訓專家、通關實務專家、商品歸類實務專家
海關總署《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教材》編委
中國海關出版社、 《中國海關》雜志特約撰稿人
舶聯(北京)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海關事務高級法律顧問
海關風險管理始創人
進出口企業內訓、報關員資格考試資深培訓人士。全國經其
培訓人員達9萬余名。
其在海關主要從事對進出口貨物監管、綜合、調查、情報、海關政策法規研究及對北京關區的報關企業和報關員的管理、培訓及考核工作。
多年來,應海關總署機關服務局培訓學校、中國企業家協會、中國口岸協會、北京電子口岸、浙江電子口岸、南京電子口岸、河北創業創新協會、國際貨代協會、清華繼續教育學院等單位之邀,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哈爾濱、長春、沈陽、廣州、昆明、南京、西安、杭州、珠海、廈門、青島、塘沽、二連浩特、日照、京唐港等地區為報關員資格考試培訓面授及遠程授課;為進出口企業進行海關通關業務培訓、咨詢及法律服務;為北京市朝陽區、二連浩特市、蘇州市、河北廊坊市、京唐港等市政府、企業進行境外投資方案及招商策劃;新專利產品市場開發策劃及法律服務等。先后經其培訓的考生及有關人員多達10萬余名。
【費用及報名】
1、費用:培訓費3680元(含培訓費、講義費);如需食宿,會務組可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2、報名咨詢:鮑老師
3、報名流程:電話登記-->填寫報名表-->發出培訓確認函
4、備注:如課程已過期,請訪問我們的網站,查詢最新課程
5、詳細資料請訪問北京曼頓培訓網:(每月在全國開設四百多門公開課,歡迎報名學習)
趙宏老師,曼頓培訓網(com)資深講師。
海關業務培訓專家、通關實務專家、商品歸類實務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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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人員達9萬余名。
其在海關主要從事對進出口貨物監管、綜合、調查、情報、海關政策法規研究及對北京關區的報關企業和報關員的管理、培訓及考核工作。
多年來,應海關總署機關服務局培訓學校、中國企業家協會、中國口岸協會、北京電子口岸、浙江電子口岸、南京電子口岸、河北創業創新協會、國際貨代協會、清華繼續教育學院等單位之邀,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哈爾濱、長春、沈陽、廣州、昆明、南京、西安、杭州、珠海、廈門、青島、塘沽、二連浩特、日照、京唐港等地區為報關員資格考試培訓面授及遠程授課;為進出口企業進行海關通關業務培訓、咨詢及法律服務;為北京市朝陽區、二連浩特市、蘇州市、河北廊坊市、京唐港等市政府、企業進行境外投資方案及招商策劃;新專利產品市場開發策劃及法律服務等。先后經其培訓的考生及有關人員多達10萬余名。
企業國際貿易部、物流部、報關企業、進出口通關事務部、單證員、以及企業涉外進出口等人員。
更新時間:2016/8/9 8:3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