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法》、《職業教育法》以及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0年第六號令《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規定》,國家從2000年7月1日起,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在全社會建立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并重的人才結構。 為進一步貫徹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逐步將我國計量人員、檢驗人員考核納入國家職業資格管理體系,實現國家對計量、檢驗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的要求,我中心將開展國家職業資格培訓和考核,現將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職業資格鑒定等級:初級、中級、高級三個等級。
二、教材及考核方式:統一采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培訓就業司認定的質量技術監督行業職業技能培訓專用教材;考核由理論和技能兩部分組成。為減輕企業負擔和不影響計量人員的工作,培訓考核以自修為主,結合面授的方式進行。
三、培訓內容:
1.計量管理與校準實施
(1)計量基礎法規、檢定規程、校準規范;
(2)計量的作用和職能范圍,計量管理手冊和程序文件編寫;
(3)計量人員的管理,計量人員的配備、計量人員的資質要求;
(4)測量誤差與數據處理
(5)校準間隔的確定與調整;
(6)如何開展內部計量檢定、校準工作;
(7)長度、衡器、熱工、電器、化學等各專業考前輔導。
2.儀器管理與期間核查
(1)儀器設備的統計、編號與標志管理
(2)計量器具溯源性管理
(3)復檢儀器的驗收、入庫
(4)期間核查方法及判定原則
(5)期間核查作業指導書編制
(6)計量儀器保養、操作技能與校驗;
四、證書頒發:培訓考核合格者,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相應級別的國家計量校準員《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是計量人員職業技能水平的資格憑證(該證書全國通用、無需年審,是我國公民境外就業、勞務輸出法律公證的有效證件,是各體系審核相關崗位資格是否符合條件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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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時間地點:全國各地定期開班,隨時接受報名
備注:
1、參加鑒定考核人數不限,此表可復印;
2、按要求逐項填寫字跡要清晰、便于識別,身份證號碼填寫準確;
3、填畢后加蓋公章傳真至
4、報到當天報到需提交的資料:(1)開票資料一份;(2)每報考一個項目需準備2五張,(3)身份證復印件1份,(4)學歷復印件
主要講授課程:
質量工程師考前培訓(初級、中級)
計量檢定員/校準員(電磁、衡器、容量)
國家職業資格計量檢定工(電磁、衡器、小容量)
計量管理員
質量管理體系內審員
TS16949內審員及五大核心工具
統計技術
質量改進工具
統計過程控制(SPC)
從事長度、衡器、電器、熱工、容量等計量器具的檢定、檢測、校準、維修的人員,管理人員。
更新時間:2016/3/4 15: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