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國家認可實驗室CNAS內審員(ISO17025內審員)資格證書?
國家認可實驗室CNAS內審員(ISO17025內審員)資格證書怎么獲取?企業怎么獲取國家認可實驗室CNAS內審員(ISO17025內審員)資格證書證書?
CNAS 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國際和國家標準、規范等開展認可工作,遵循客觀
公正、科學規范、權威信譽、廉潔高效的工作原則;
• CNAS 不以營利為目的,其經費來源于認可及相關活動的收費和政府的資助。
• CNAS 不接受任何影響認可公正性的資助。
• CNAS 不從事任何有可能妨礙其認可工作公正性的其他活動,如幫助實驗室建立、
保持管理體系,或者幫助其獲得認可或提供咨詢等業務。
• CNAS宗旨: 證實能力,傳遞信任
實驗室認可: CNAS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 對實驗室有能力進行規定類型檢 測和(或)校準所給予的一種正式承認。
一、CNAS內審員資格證書/ISO17025內審員資格證書適用范圍:
適用于國家認可實驗室,長期有效,全國通用。
二、CNAS內審員資格證書/ISO17025內審員資格證書培訓費用:
800元/人,費用包含:培訓費、資料費、證書費、快遞費、發票。
第三步:受理決定
不認可受理的處理
對于不予受理認可申請后 ,允許實驗室再次提交認可申請的時間:
• 由于申請人管理體系不能滿足認可要求或體系運行有效性存在問題不予受理認可申請的 (如不能滿足 有效運行6個月、 完整的內審和管評要求) , 申請人須在作出受理決定 6 個 月以后才能再次提交認可申請;
• 由于技術內容不能滿足要求不予受理認可申請的 (如能力驗證要求、 資源要求、 量值溯源 要求、技術能力經歷要求) , 申請人須在滿足相關技術要求后才能再次提交認可申請。
第四步:文件評審
• CNAS 秘書處受理申請后 ,將安排評審組長對實驗室的申請資料進行全面審查 ,是否能對實
驗室進行現場評審 ,取決于文件評審的結果。
• 在文件評審中 ,評審組長發現文件不符合要求時 , CNAS 秘書處或評審組長會以書面方式通
知實驗室進行糾正 ,必要時采取糾正措施。經驗證合格后 ,方可實施現場評審。
• 必要時 CNAS 秘書處可要求申請人的管理體系再運行相應時間 (一般為 3 個月) 后實施現
場評審。
第四步:文件評審
文件評審的內容包括:
• 質量管理體系文件滿足認可準則要求: 完整、系統、協調 ,能夠服從或服務于質量方針;
• 組織結構描述清晰, 內部職責分配合理;
• 各種質量活動處于受控狀態;質量管理體系能有效運行并進行自我完善;
• 過程的質量控制基本完善 ,支持性服務要素基本有效;
• 申請材料及技術性文件中申請能力范圍的清晰、準確;
• 人員和設備與申請能力范圍的匹配;
• 測量結果計量溯源的符合性;
• 能力驗證活動滿足相關要求的情況;
• 證書/報告的規范性等。
三、CNAS內審員資格證書/ISO17025內審員資格證書培訓內容
1)(一)
2)1.標準架構
3)2.通用要求
4)3.結構要求
5)4.資源要求
6)5.過程要求
7)6.管理體系要求
8)7.補充要求
9)(二)內審活動的解
10)8.從外審角度理解
11)9.從管理角度理解
12)10.監督、審核、管理評審區別
13)11.內審周期
14)12.內審計劃
15)13.審核目的
16)14.內審內涵
17)15.內審原則
18)撤銷認可
• 被暫停認可的獲準認可實驗室超過暫停期仍不能恢復認可; (自我評估后提認可申請)
• 由于認可規則或認可準則變更 ,獲準認可實驗室不能或不愿繼續滿足認可要求; (6個月 后提認可申請)
• 現場評審發現實驗室的管理體系不能有效運行 , 且情節嚴重的; (6個月后提認可申請) ;
• 暫停期間或恢復認可后同類問題繼續發生; (12個月后提認可申請)
• 獲準認可實驗室不能履行 CNAS 規則規定的義務; (12個月后提認可申請)
• 不接受或不配合專項監督和投訴調查; (36個月后提認可申請)
• 嚴重違反認可合同; (36個月后提認可申請)
• 超范圍使用認可標識/聯合標識或錯誤聲明認可狀態 , 造成嚴重影響的; (36個月后提認
科學 公準快請捷周)到 (接下頁)
撤銷認可
• 現場評審發現實驗室不具備相應技術能力 ,包括但不限于: (36個月后提認可申請) —— 缺少部分檢測/校準/鑒定設備;
—— 部分技術人員明顯不滿足相關認可要求;
—— 未經有效確認而不按檢測/校準/鑒定標準/規程/規范操作 ,影響檢測/校準/鑒定結果 有效性 ,情節嚴重的;
—— 對部分獲準認可的技術能力不能有效管理 ,情節嚴重的;
—— 其他嚴重影響檢測/校準/鑒定結果有效性的問題。
• 發現獲準認可實驗室有惡意損害 CNAS 聲譽行為; (36個月后提認可申請)
• 實驗室存在不誠信行為 ,包括但不限于:弄虛作假 ,不如實做出承諾 ,或不遵守承諾 , 出具 虛假報告/證書 ,存在欺騙、 隱瞞信息或故意違反認可要求的行為等。 (36個月后提認可申請)
注銷認可
在下列情況下 , CNAS 應注銷認可:
• a) 獲準認可實驗室自愿申請注銷認可;
• b) 認可有效期到期未獲得認可資格。
縮小認可范圍
縮小認可范圍的條件
a) 獲準認可實驗室自愿申請縮小其認可范圍;
b) 業務范圍變動使獲準認可實驗室失去原認可范圍內的部分能力;
c) 各類評審或能力驗證的結果表明 ,在 CNAS 秘書處規定的時間內 ,獲準認可實驗室的某 些技術能力或質量管理不再滿足認可要求。
d)CNAS 的認可要求變化后 ,在 CNAS 秘書處規定的時間內 ,獲準認可實驗室未能完成轉 換 ,導致其某些技術能力或質量管理不再滿足認可要求。
四、CNAS內審員資格證書/ISO17025內審員資格證書提交資料
申請表,身份證,畢業證,照片
五、CNAS內審員資格證書/ISO17025內審員資格證書培訓安排
每月開班,培訓兩天時間,上午九點到十一點半,下午兩點到四點半
第四步:文件評審
評審組長進行資料審查后 ,會向 CNAS 秘書處提出以下建議中的一種:
• 實施預評審;
• 實施現場評審: 文件審查符合要求 ,或文件資料中雖然存在的問題 ,但不會影響現場評審的 實施時提出;
• 暫緩實施現場評審: 文件資料中存在較多的問題 ,直接會影響現場評審的實施時提出 ,在實 驗室采取有效糾正措施并糾正發現的主要問題后 ,方可安排現場評審;
• 不實施現場評審: 文件資料中存在較嚴重的問題 ,且無法在短期內解決時提出 ,或實驗室的 文件資料通過整改后仍存在較嚴重問題、或經多次修改仍不能達到要求時提出;
• 資料審查符合要求 ,可對申請事項予以認可: 只有在不涉及能力變化的變更和不涉及能力增 加的擴大認可范圍時提出。
第四步:文件評審
預評審: 不是預先的評審;
預評審只對資料審查中發現的需要澄清的問題 進行核實或做進一步了解;
評審組長與 CNAS秘書處協商 ,并經實驗室同
意 , 才能安排預評審 , 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實驗室
• 不能確定現場評審的有關事宜;
• 實驗室申請認可的項目對環境設施 有特殊要求;
• 對大型、 綜合性、 多場所或超小型 實驗室需要預先了解有關情況。
承擔。
六、CNAS內審員資格證書/ISO17025內審員資格證書相關
第八步:后續工作
獲準認可實驗室在認可有效期內可以向 CNAS 秘書處提出擴大認 可范圍的申請。
• 申請的程序和受理要求與初次申請相同 ,但在填寫認可申請書時, 可僅填寫擴大認可范圍的內容;
• 對于不能滿足認可要求或違反認可規定而被暫停認可的實驗室, 在其恢復認可資格前, CNAS 不受理其擴大認可范圍申請;
• 實驗室擴大認可范圍應該是有計劃的活動 ,要對擬擴大的能力進 行過充分的驗證并確認滿足要求后 ,再提交擴大認可范圍申請。
增加檢測/校準/鑒定方法、依據 標準/規范、檢測/鑒定對象/校 準儀器、項目/參數;
• 注意增加等同采用的標準,按變 更處理,不作為擴大認可范圍
增加檢測/校準/鑒定場所;
擴大檢測/校準/鑒定的測量 范圍/量程;
• 取消限制范圍
第五步:現場評審
評審組的組建
• CNAS 秘書處以公正性為原則 ,根據申請人的申請范圍 (如檢測/校準/鑒定專業領域、實驗室場所 與規模等) 組建具備相應技術能力的評審組 ,并征得申請人同意。 除非有證據表明某評審員有影響 公正性的可能 ,否則申請人不得拒絕指定的評審員;
• 對于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 CNAS 評審組安排的申請人 ,CNAS 可終止認可過程不予認可;
• 需要時, CNAS 秘書處可在評審組中委派觀察員。
評審組成員不能與申請人存在以下關系:
➢ 向申請人提供有損于認可過程和認可決定公正性的咨詢;
➢ 評審組成員或其所在機構與申請人在過去、現在或可預見的將來有會影響評審過程和評審公正性的 關系。
第五步:現場評審
評審組的組建
組建評審組后 , 由 CNAS 秘書處向實驗室發出《現場評審計劃征求意見表》征求實驗室的意 見 ,其內容包括評審組成員及其所服務的機構、現場評審時間、評審組的初步分工等。
✓ 如果確有證據表明某個評審員或其所服務的機構存在影響評審公正性的行為時 ,實驗室可拒 絕其參與現場評審活動 , CNAS 秘書處會對評審組進行調整。
✓ 實驗室確認《現場評審計劃征求意見表》后 (通過 CNAS 業務系統進行) , CNAS 秘書處 會向實驗室和評審組正式發出現場評審通知 ,將評審目的、評審依據、評審時間、評審范圍、 評審組名單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通知相關方。
CNAS內審員資格證書,ISO17025內審員資格證書
資深國家級資質認定(原計量認證)評審組成員、資質認定培訓教師、實驗室認可現場評審組專家。
各級市場監督負責檢驗檢測機構檢查人員、檢測與實驗人員、質量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授權簽字人等相關管理和技術人員。
更新時間:2024/11/8 7:4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