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微生物檢驗員?
微生物檢驗員怎么獲?企業怎么獲取微生物檢驗員證書?
食品微生物檢驗樣品的采集:采樣的目的和意義
1、目的
:1)食品衛生學微生物檢驗的取樣 目的:檢驗食品的微生物衛生指標是否合格。
2)食物中毒微生物檢驗的取樣 目的:查找食物中有何病原菌。
3)人畜共患病病原菌檢驗的取樣 目的:鑒定畜禽及其產品是否帶有人獸共患的病原菌。
2、意義:便于食品衛生質量監督管理
2)鑒別食品中是否存在有毒有害物質。
3)為新產品、新資源利用、新食品化工產品、新工藝投產前進行衛生鑒定。
一、微生物檢驗員證書頒發:
CCAA。
二、微生物檢驗員證書培訓費用:
1480元,費用包含:培訓費、資料費、證書費、快遞費、發票。
樣品種類:食品生產環境,如水、空氣、土壤等; 生產工序,如設備、管道等; 各類食品樣品。
食品生產環境微生物樣品的采集與處理
(一)水樣的采集與處理 :飲用水的要求。 流行病學上安全:不含病原微生物、病毒、寄生蟲卵等,無傳播疾病的危險。
毒理學上可靠:水中不含有毒物質或有毒物質濃度在近期與長期飲用過程中不會發生毒害作用。 生理學上有益無害:水質成分或化學組成適合人體需要,有必要的營養物質。 感官上良好:外觀物理性質不會給人不愉快的感覺,沒有臭味。
三、微生物檢驗員證書培訓內容
1.檢驗的化學基礎;
2.實驗室安全知識;
3.實驗室常用儀器講解;
4.檢驗技術及微生物檢驗技術,大腸桿菌,菌落總數,無菌、藥典、霉菌、酵母菌、金色葡萄球菌,志賀氏菌、溶血性鏈球菌、綠膿桿菌等菌種的實操視頻。
四、微生物檢驗員證書培訓相關
食品微生物檢驗: 用微生物學的理論和方法,研究食品中微生物的種類、數量、性質、活動規律及其對人體健康的影響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的范圍
1.生產環境的檢驗
2.原輔料的檢驗
3.食品加工、儲藏、銷售環節的檢驗
4.食品的檢驗
食品微生物檢驗指標菌:細菌菌落總數,大腸菌群數,致病菌
五、微生物檢驗員證書相關
偶然誤差:隨機的、不可避免的,呈正態分布又稱隨機誤差,是由某些難以控制、無法避免的偶然因素造成的,其大小與正負都是不固定的。如操作中溫度、濕度、灰塵等的影響都會引起分析數值的波動。 產生原因:操作中溫度、濕度、灰分等的影響都會引起分析數值的波動。 減少偶然誤差應重復多次平行實驗并取平均值。 過失誤差:操作人員的粗心大意或未按操作規程做,可避免。
誤差表示方法 準確度: 定義:是指試驗測得值與真實值之間的相符合的程度。準確度的高低常以誤差的大小來衡量。 誤差有兩種表示方法:絕對誤差、相對誤差 絕對誤差(E)=測得值(X)-真實值(T) 相對誤差(E%)=(測得值-真實值)/真實值×100% 誤差小,表示測得值和真實值接近。測得準確度高。 相對誤差是誤差在真實值中所占百分數。
化驗室常用檢測設備 :紫外分光光度計
使用說明
打開電源開關,預熱半小時
調節波長
放入空白樣品
按一下"MODE"鍵,使"%T"的指示燈亮,在比色室的蓋子打開的狀態下按一下"0%T"鍵,使顯示窗中的數字為0.000。關閉比色室的蓋子,按一下"100%T ABSO" 鍵,使顯示窗中的數字為100.0。這樣,儀器就調整好了,請注意,每測一次樣品前都要重新調整"0%"和 "100%"。再按一下"MODE"鍵,使"ABS" 指示燈亮,按一下"100%T ABSO" 鍵,使顯示窗中的數字為0.000。
空白取出,放入樣品。此時,顯示窗中的數字即為樣品的吸光度。
比色皿:手只能拿比色皿的粗糙面,不能接觸光滑面。比色皿的內部的清洗只能用蒸餾水潤洗(用洗瓶),不可用衛生紙或其它物品捅進去擦洗,比色皿的2個光滑面一定要保持清潔,如發現有指紋或殘液,須用衛生紙輕輕擦拭干凈。
色皿是成套發放的,嚴禁混用。
使用完畢后用蒸餾水或純凈水沖洗干凈比色皿。
食品微生物檢驗采樣方法:采樣原則: 能采取完整包裝的樣品就不拆開取樣,必須拆開包裝取樣的應按無菌操作進行取樣.
直接食用的小包裝食品 :直到檢驗前不要開封,以防污染
統裝或大容器包裝的液體食品 :抽樣前搖動均質,取樣不超過其容量的四分之三,測溫,記錄,冷卻( 0-4℃ ),取樣檢測前再混勻一次,用100mL無菌注射器抽取,注入無菌盛樣容器。
大塊整體食品用無菌刀具和鑷子從不同的部位割取,并注意其代表性; 若為檢驗食品的污染情況,可取表層樣品;若為檢驗食品品質的情況,應從深部取樣。 (肉類、魚類或類似食品要將表面樣品和深層樣品分開保存,防止交叉污染)
取樣時可以用錐子、木鉆等獲取深層樣品。樣品一旦融化,不可使其再凍,保持冷卻即可。 大包裝小塊冷凍食品按小塊個體采; 大塊冷凍食品可用無菌刀從不同部位削取或用無菌手鋸從凍塊上鋸取樣品,放入無菌容器。
微生物檢驗員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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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檢驗員
食品化學微生物實驗室
醫療器械行業申請GMP
化妝品行業
企業主管食品質量、安全標準及監督管理工作崗位的人員、食品生產企業、經銷單位、質量監督部門、衛生檢驗部門及有關科研、管理部門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檢驗人員。
更新時間:2024/10/21 8:3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