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2020版《中國藥典》醫療器械無菌微生物檢驗員
Ⅱ 、Ⅲ類醫療器械企業無菌檢 (化) 驗人員,醫用口罩檢驗人員;體 外診斷試劑企業微生物檢驗員,潔凈環境檢測人員等。根據《醫療器 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現場審查標準》和《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計 劃》,每個企業應有 2 名以上專職檢驗人員。
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為例
二、常用無菌醫療器械性能要求
v 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為例(GB14232.1 《 人體血液 及液成分袋式塑料容器 第1 部分:傳統型血袋 》) :
3 、生物學評價按GB/T 16886.1 規定進行。應考 慮評價的項目包括細胞毒性、致敏、皮內反應、
急性全身毒性、血液相容性等。
二、常用無菌醫療器械性能要求
及相關標準
v 4 、一次性衛生敷料
主要產品
v 醫用脫脂棉、外科紗布敷料、一次性使用產包、 一次性使用手術衣、一次性使用手術帽、一次 性使用手術口罩、一次性使用防護服、一次性 使用防護口罩、各種生物敷料等
主要性能要求及標準 v 以一次性手術衣為例
阻微生物穿透(干態- 濕態)
潔凈度(微生物- 微粒物質)
落絮
阻液體穿透
脹破強度(干態- 濕態)
拉伸強度(干態- 濕態)
二、常用無菌醫療器械性能要求 及相關標準
v 5 、各種醫用導管
血管內導管
v 主要產品和相關標準
體外循環管路及透析裝置 v 主要產品和相關標準
穿刺用導管及各種插管、引流管 v 主要產品和相關標準 目前這類產品的標準
有GB19335 《 一次性 使用血路產品通用技 術條件 》 、YY91048 《 人工心肺機 硅橡
膠泵管 》 、YY 0267 《 血液凈化裝置的體 外循環血路 》 、YY 0053 《 空心纖維透析 器 》 、GB12264 《 人 工心肺機 體外循環 管道 》 、YY0464 《 一次性使用空心纖 維血液灌流器 》 、 YY0465 《 一次性使 用空心纖維血漿分離
一、無菌檢驗員培訓目的
1. 醫療器械口罩防護用品行業標準微生物檢驗方法;
2. 產品的無菌檢驗方法、培養基適用性檢查及產品方法適用性試驗;
3. 初始污染菌檢驗方法、計數培養基適用性檢查及產品修正系數;
4. 純化水微生物限度檢驗及所有培養基適用性檢查;
5. 潔凈間監測方法及問題解析;
6. 不同供試品的制備方法;
7. 實驗所有菌種保藏、管理、傳代和使用技術;
樣品量 檢驗數量:是指一次試驗所用供試品最小包裝容器的數量。 檢驗量:指一次試驗所用的供試品總量。 除另有規定外,出廠產品按表 1規定;上市產品監督檢驗按表2、表 3規定。表1、表 2、表 3中最少檢驗數量不包括陽性對照試驗的供試品用量。(一般情況下,供試品無菌檢查若采用薄膜過濾法,應增加 1/2的最小檢驗數量作陽性對照用;若采用直接接種法,應增加供試品 1支(或瓶)作陽性對照用。)
二、無菌檢驗員培訓內容
1 、微生物基礎知識
1) 檢測實驗用培養基配制、滅菌;培養基、器具滅菌等相關問題詳講;
2) 查看大腸、銅綠、金葡各種培養基生長情況,三種菌劃平板
3) 供試液制備、細菌菌落、初始污染菌檢測;
4) 生產人員手、臺面、工作服菌落計數實驗操作;
5) 大腸桿菌檢測、綠膿桿菌及金黃色葡萄球菌檢測方法、操作步驟;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2014年第64號公告 2015年3月1日正式實施 共十三章,八十一條 總則、機構與人員、廠房與設施、設備、文件管理、設計開發、采購、生產管理、質量控制、銷售和售后服務、不合格品控制、不良事件監測、分析和改進、附則 原規范十三章,六十九條,"資源管理" 源于ISO13485&YY/T0287
《條例》第二十三條: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應當對醫療器械的設計開發、生產設備條件、原材料采購、生產過程控制、企業的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等影響醫療器械安全、有效的事項作出明確規定。(主要內容)
條例》第二十四條: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應當按照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要求,建立健全與所生產醫療器械相適應的質量管理體系并保證其有效運行;嚴格按照經注冊或者備案的產品技術要求組織生產,保證出廠的醫療器械符合強制性標準以及經注冊或者被備案的產品技術要求。 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應當定期對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情況進行自查,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自查報告。(誰實施)
《條例》第二十二條 …… 受理生產許可申請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核,按照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要求進行核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準予許可并發給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許可并書面說明理由。(許可條件)
三、無菌檢驗員培訓價格
初級1400元,中級1600元,高級1800元。
四、無菌檢驗員聯系老師
崔老師 1 8 5 2 0 4 5 7 6 6 0
影響假陰性發生的因素 1、培養條件不能支持微生物的生長(促生長試驗); 2、在無菌實驗中,產品中釋放出了殺菌或微生物電解的物質(消除抑制物質) 3、從滅菌處理到培養有一定的時間間隔(確定滅菌后產品的儲存條件及儲存時間)
實驗過程中所用的記錄 1、培養基配制記錄 2、無菌檢驗原始記錄 3、滅菌設備、培養設備使用記錄 4、菌種使用記錄 5、培養基、陽性菌銷毀記錄 6、培養基靈敏度檢查記錄 7、無菌檢驗室消毒記錄 8、檢定菌接收、傳代登記表 9、冰箱溫度檢查記錄 10、無菌檢驗室溫濕度記錄 11、無菌檢驗室臭氧消毒記錄 12、無菌檢驗室紫外燈使用記錄 13、無菌工作服清洗消毒記錄 14、消毒劑配制記錄
實驗全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1、取樣 質檢人員要清楚樣品的來源,確保樣品具有代表性; 樣品包裝須完好無損,尤其是只有一層包裝的樣品。 2、實驗材料的準備 注意干粉培養基包裝瓶上所寫的滅菌溫度和時間; 硫乙醇酸鹽流體培養基必須在煮沸后,再進行分裝、滅菌; 無菌實驗的培養基最好現做現用。
將樣品及滅菌后的物品送入實驗室 進入無菌檢驗室的樣品若有兩層包裝的,需將外包裝在傳遞窗或緩沖間拆除后,傳入實驗室。 進入無菌操作室的所有培養基、供試品等的外表都應采用適用的方法進行消毒處理,以避免將外包裝污染的微生物帶入無菌檢驗室。例如:紫外燈照射不少于30min。 4、實驗操作階段 對不同種類和不同批次的產品,在拆包裝及夾取樣品時,應更換實驗用具; 用集菌儀進行薄膜過濾時,注意培養器的針頭部分不要污染。 5、廢棄物的處理 出具實驗結果后,所有培養物須經121℃高壓蒸汽滅菌30min的處理。
3 、無菌基礎知識
1) 無菌檢查兩種實驗方法:直接接種法、薄膜過濾法
2) 純化水微生物限度檢測實驗
3) 查看斜面實驗結果;
4) 實驗總結;修正系數講解;培養基靈敏度;產品方法適用性實驗;
5) 菌種傳代與保存;
6) 微粒污染;潔凈環境監測。
培養及觀察 上述含培養基的容器按規定的溫度培養 14天。 硫乙醇酸鹽流體培養基,置30~35℃培養。 改良馬丁培養基,置23~28℃培養。 培養期間應逐日觀察并記錄是否有菌生長。如在加入供試品后、或在培養過程中,培養基出現渾濁,培養 14天后,不能從外觀上判斷有無微生物生長,可取該培養液適量轉種至同種新鮮培養基中,細菌培養 2天、真菌培養 3天,觀察接種的同種新鮮培養基是否再出現渾濁;或取培養液涂片,染色,鏡檢,判斷是否有菌。
結果報告 陽性對照管應生長良好,陰性對照管不得有菌生長。否則,試驗無效。 若供試品管均澄清,或雖顯渾濁但經確證無菌生長,判供試品符合規定;若供試品管中任何一管顯渾濁并確證有菌生長,判供試品不符合規定,除非能充分證明試驗結果無效,即生長的微生物非供試品所含。當符合下列至少一個條件時方可判試驗結果無效: ⑴ 無菌檢查試驗所用的設備及環境的微生物監控結果不符合無菌檢查法的要求。 ⑵ 回顧無菌試驗過程,發現有可能引起微生物污染的因素。 ⑶ 供試品管中生長的微生物經鑒定后,確證是因無菌試驗中所使用的物品和(或)無菌操作技術不當引起的。 試驗若經確認無效,應重試。重試時,重新取同量供試品,依法檢查,若無菌生長,判供試品符合規定;若有菌生長,判供試品不符合規定。
假陰性、假陽性結果 最小化假陽性的預防措施 1、實驗在一個有環境控制、有氣流控制的專門的房間中進行; 2、在整個實驗中使用無菌技術; 3、進入實驗區域的實驗器具、培養基應避免污染。樣品的外包裝在進入實驗區域前應消毒; 4、實驗臺表面消毒; 5、最小化操作手續; 6、控制和評估培養箱的環境; 7、最小化浮塵; 8、滅菌所有的設備、材料和用品。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應當從取得《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的生產企業或者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經營企業購進合格的醫療器械,并驗明產品合格證明。 醫療器械經營企業不得經營未經注冊、無合格證明、過期、失效或者淘汰的醫療器械。醫療機構不得使用未經注冊、無合格證明、過期、失效或者淘汰的醫療器械。 第二十七條 醫療機構對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不得重復使用;使用過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銷毀,并作記錄。
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醫療機構使用無產品注冊證書、無合格證明、過期、失效、淘汰的醫療器械的,或者從無《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企業購進醫療器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使用的產品和違法所得,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醫療機構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的,或者對應當銷毀未進行銷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對醫療機構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20版《中國藥典》醫療器械無菌微生物檢驗員
1. 醫療器械口罩防護用品行業標準微生物檢驗方法;
2. 產品的無菌檢驗方法、培養基適用性檢查及產品方法適用性試驗;
3. 初始污染菌檢驗方法、計數培養基適用性檢查及產品修正系數;
4. 純化水微生物限度檢驗及所有培養基適用性檢查;
5. 潔凈間監測方法及問題解析;
6. 不同供試品的制備方法;
7. 實驗所有菌種保藏、管理、傳代和使用技術;
Ⅱ 、Ⅲ類醫療器械企業無菌檢 (化) 驗人員,醫用口罩檢驗人員;體 外診斷試劑企業微生物檢驗員,潔凈環境檢測人員等。根據《醫療器 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現場審查標準》和《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計 劃》,每個企業應有 2 名以上專職檢驗人員。
更新時間:2024/10/24 9:2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