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2020版《中國藥典》醫療器械無菌微生物檢驗員
Ⅱ 、Ⅲ類醫療器械企業無菌檢 (化) 驗人員,醫用口罩檢驗人員;體 外診斷試劑企業微生物檢驗員,潔凈環境檢測人員等。根據《醫療器 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現場審查標準》和《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計 劃》,每個企業應有 2 名以上專職檢驗人員。
常用無菌醫療器械性能要求
v 1 、人工器官
具有良好的生物安全性和 生物相容 性
化學穩定性 化學試驗包括對材料本 身的試驗及其浸提物的試驗。
要有良好的 物理機械 性能。 按 GB16886 系列標準 進行生物 學評價
材料本身試驗:材料 鑒別以及對內含鉛、 錫、銅等有害重金屬, 能產生高熱量殘留物、 剩余單體,齊聚物和 分解物等的測定; 材料浸提物試驗:通 過溶出物試驗,保證 所用材料不能溶出有 害物質;pH 變化在規 定范圍內(一般不能 超過1.5 );金屬離子
在允許的低值范圍內; 紫外吸收度一般在0.3 以下;易氧化物(即 還原物質)應在控制
范圍內;溶液的蒸發 殘留物在規定的范圍 內等等。
二、常用無菌醫療器械性能要求
v 1 、人工器官
具有良好的生物安全性和 生物相容 性
化學穩定性 化學試驗包括對材料本 身的試驗及其浸提物的試驗。
要有良好的 物理機械 性能。
按 GB16886 系列標準 進行生物 學評價 對于目前主要應用的人工
一、無菌檢驗員培訓目的
1. 醫療器械口罩防護用品行業標準微生物檢驗方法;
2. 產品的無菌檢驗方法、培養基適用性檢查及產品方法適用性試驗;
3. 初始污染菌檢驗方法、計數培養基適用性檢查及產品修正系數;
4. 純化水微生物限度檢驗及所有培養基適用性檢查;
5. 潔凈間監測方法及問題解析;
6. 不同供試品的制備方法;
7. 實驗所有菌種保藏、管理、傳代和使用技術;
第六十九條 在產品銷售后發現產品不合格時,企業應當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如召回、銷毀等。 顧客反饋信息→分析不合格原因→糾正措施(合規) 不良事件報告、召回、忠告性通知、銷毀、修改 第七十條 不合格品可以返工的,企業應當編制返工控制文件。返工控制文件包括作業指導書、重新檢驗和重新驗證等內容。不能返工的,應當建立相關處置制度。 考慮返工的影響、重新檢驗、返工記錄
第七十一條 企業應當指定相關部門負責接收、調查、評價和處理顧客投訴,并保持相關記錄。 程序(職責)+記錄(處理過程、糾正措施)→設計輸入 第七十二條 企業應當按照有關法規的要求建立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制度,開展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工作,并保持相關記錄。 程序(職責)+記錄(不良事件)
第七十三條 企業應當建立數據分析程序,收集分析與產品質量、不良事件、顧客反饋和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有關的數據,驗證產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并保持相關記錄。 產品質量變化趨勢→再評價 第七十四條 企業應當建立糾正措施程序,確定產生問題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相關問題再次發生。 應當建立預防措施程序,確定潛在問題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問題發生。 數據分析→CAPA
第七十五條 對于存在安全隱患的醫療器械,企業應當按照有關法規要求采取召回等措施,并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 衛生部令82號 第七十六條 企業應當建立產品信息告知程序,及時將產品變動、使用等補充信息通知使用單位、相關企業或者消費者。 發布的信息(忠告性通知)
二、無菌檢驗員培訓內容
1 、微生物基礎知識
1) 檢測實驗用培養基配制、滅菌;培養基、器具滅菌等相關問題詳講;
2) 查看大腸、銅綠、金葡各種培養基生長情況,三種菌劃平板
3) 供試液制備、細菌菌落、初始污染菌檢測;
4) 生產人員手、臺面、工作服菌落計數實驗操作;
5) 大腸桿菌檢測、綠膿桿菌及金黃色葡萄球菌檢測方法、操作步驟;
《醫療器械說明書、標簽和包裝標識管理規定》
第九條 醫療器械說明書、標簽和包裝標識不得有下列內容: (1)含有"療效最佳"、"保證治愈"、"包治"、"根治"、"即刻見效"、"完全無毒副作用"等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的; (2)含有"最高技術"、"最科學"、"最先進"、"最佳"等絕對化語言和表示的; (3)說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4)與其他企業產品的功效和安全性相比較的; (5)含有"保險公司保險"、"無效退款"等承諾性語言的; (六)利用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的名義、形象作證明或者推薦的; (6)含有使人感到已經患某種疾病,或者使人誤解不使用該醫療器械會患某種疾病或加重病情的表述的; (7)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
第四條 國家對醫療器械實行分類注冊管理。 境內第一類醫療器械由設區的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準后發給醫療器械注冊證書。 境內第二類醫療器械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批準后發給醫療器械注冊證書。 境內第三類醫療器械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查,批準后發給醫療器械注冊證書。 境外醫療器械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查,批準后發給醫療器械注冊證書。 臺灣、香港、澳門地區醫療器械的注冊,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參照境外醫療器械辦理。 醫療器械注冊證書有效期4年。
第五條 醫療器械注冊證書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統一印制,相應內容由審批注冊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填寫。 注冊號的編排方式為: ×(×)1(食)藥監械(×2)字××××3 第×4××5××××6 號。其中: ×1為注冊審批部門所在地的簡稱: 境內第三類醫療器械、境外醫療器械以及臺灣、香港、澳門地區的醫療器械為"國"字; 境內第二類醫療器械為注冊審批部門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簡稱; 境內第一類醫療器械為注冊審批部門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簡稱加所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的簡稱,為××1(無相應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時,僅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簡稱);
×2為注冊形式(準、進、許): "準"字適用于境內醫療器械; "進"字適用于境外醫療器械; "許"字適用于臺灣、香港、澳門地區的醫療器械; ××××3為批準注冊年份; ×4為產品管理類別; ××5為產品品種編碼; ××××6為注冊流水號。 醫療器械注冊證書附有《醫療器械注冊登記表》與醫療器械注冊證書同時使用。
三、無菌檢驗員培訓價格
初級1400元,中級1600元,高級1800元。
四、無菌檢驗員聯系老師
崔老師 1 8 5 2 0 4 5 7 6 6 0
第九條 企業應當配備與生產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具有相應的質量檢驗機構或者專職檢驗人員。 崗位職責描述是否明確? 質檢機構和質檢人員的獨立性? 人力資源配備 (教育背景、法規和體系培訓、工作經驗、定期考核) 第十條 從事影響產品質量工作的人員,應當經過與其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培訓,具有相關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 人員技術/培訓檔案(對照崗位職責描述)
第十一條 從事影響產品質量工作的人員,企業應當對其健康進行管理,并建立健康檔案。 人員范圍的規定? 健康要求、健康檔案的規定? 人員、人員服裝、手的防護(產生污染、污染產品)
第十二條 廠房與設施應當符合生產要求,生產、行政和輔助區的總體布局應當合理,不得互相妨礙。 產品對生產環境的需要: 溫度、濕度、大氣壓、顆粒、微生物、噪音、隔離 廠房坐落和周邊環境 布局合理性 是否對產品生產造成影響
第十三條 廠房與設施應當根據所生產產品的特性、工藝流程及相應的潔凈級別要求合理設計、布局和使用。生產環境應當整潔、符合產品質量需要及相關技術標準的要求。產品有特殊要求的,應當確保廠房的外部環境不能對產品質量產生影響,必要時應當進行驗證。 產品特點 證據/記錄 外部環境對產品質量影響——驗證報告(如有) 規范附錄的特殊要求:無菌醫療器械 植入醫療器械 體外診斷試劑
3 、無菌基礎知識
1) 無菌檢查兩種實驗方法:直接接種法、薄膜過濾法
2) 純化水微生物限度檢測實驗
3) 查看斜面實驗結果;
4) 實驗總結;修正系數講解;培養基靈敏度;產品方法適用性實驗;
5) 菌種傳代與保存;
6) 微粒污染;潔凈環境監測。
(1)醫療器械法律法規等知識培訓(《醫療器械監
督管理辦法》、《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辦法》、《醫療器械標準管理辦法》、《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管理辦法》、《醫療器械說明書、標簽和包裝標識管理規定》、《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
(2)銷售服務技巧培訓。
(3)重點知識培訓
培訓目的:強化質量管理制度的熟悉貫徹、熟悉國家醫療器械的法律法規及地方
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各類考核、檢查、備案、注冊辦法,加強服務
理念,提高銷售水平。
經營第三類醫療器械,實行許可管理。由經營企業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并提交其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證明資料。受理經營許可申請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準予許可并發給《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 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
規范的主體: 企業業務經營與物流活動
實施的第一責任 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
具體實施關鍵責任 購進、銷售、倉儲、運輸
監督實施責任 質量管理機構
監督實施責任 質量管理機構
2020版《中國藥典》醫療器械無菌微生物檢驗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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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醫療器械口罩防護用品行業標準微生物檢驗方法;
2. 產品的無菌檢驗方法、培養基適用性檢查及產品方法適用性試驗;
3. 初始污染菌檢驗方法、計數培養基適用性檢查及產品修正系數;
4. 純化水微生物限度檢驗及所有培養基適用性檢查;
5. 潔凈間監測方法及問題解析;
6. 不同供試品的制備方法;
7. 實驗所有菌種保藏、管理、傳代和使用技術;
Ⅱ 、Ⅲ類醫療器械企業無菌檢 (化) 驗人員,醫用口罩檢驗人員;體 外診斷試劑企業微生物檢驗員,潔凈環境檢測人員等。根據《醫療器 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現場審查標準》和《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計 劃》,每個企業應有 2 名以上專職檢驗人員。
更新時間:2024/10/19 6: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