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盤水2020版《中國藥典》醫療器械無菌微生物檢驗員
Ⅱ 、Ⅲ類醫療器械企業無菌檢 (化) 驗人員,醫用口罩檢驗人員;體 外診斷試劑企業微生物檢驗員,潔凈環境檢測人員等。根據《醫療器 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現場審查標準》和《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計 劃》,每個企業應有 2 名以上專職檢驗人員。
《醫療器械說明書、標簽和包裝標識管理規定》
《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
一、無菌檢驗員培訓目的
1. 醫療器械口罩防護用品行業標準微生物檢驗方法;
2. 產品的無菌檢驗方法、培養基適用性檢查及產品方法適用性試驗;
3. 初始污染菌檢驗方法、計數培養基適用性檢查及產品修正系數;
4. 純化水微生物限度檢驗及所有培養基適用性檢查;
5. 潔凈間監測方法及問題解析;
6. 不同供試品的制備方法;
7. 實驗所有菌種保藏、管理、傳代和使用技術;
醫療器械驗收管理制度
首先,醫療器械驗收工作應在與其儲存條件相符的待驗區或合適的區域進行,驗收人員應根據原始憑證,對購進的每一個醫療器械品種進行逐批、逐次的驗收。進行驗收時應核對醫療器械的生產廠商、供貨單位、品名、劑型、規格、包裝規格、數量、批準文號、生產日期、生產批號、有效期等是否與單據相符;醫療器械外觀性狀的色澤、是否發霉異物、包裝有無破損等,醫療器械包裝標識、標簽、說明書是否符合要求;醫療器械外包裝上必須標明產品注冊證書編號,每批醫療器械應當有加蓋企業印章的檢驗合格證和產品注冊證書及注冊證書登記表的復印件
其次,驗收人員在驗收醫療器械時應做好驗收記錄,并簽字保存備查。驗收記錄應記載供貨單位、生產廠商、數量、到貨日期、產品名稱、規格、產品注冊證號、生產批號、有效期、質量狀況、驗收結論和驗收人員簽名等項內容。 驗收記錄應保存至超過醫療器械有效期2年。驗收工作中發現質量有疑問或資料不全、手續不清的醫療器械,應予以拒收,并按規定進行處理。 驗收合格可入庫的醫療器械,驗收人員應與倉庫保管員辦理交接手續;由保管員根據驗收結論和驗收員的簽章將醫療器械放置于相應的庫區,并做好記錄
二、無菌檢驗員培訓內容
1 、微生物基礎知識
1) 檢測實驗用培養基配制、滅菌;培養基、器具滅菌等相關問題詳講;
2) 查看大腸、銅綠、金葡各種培養基生長情況,三種菌劃平板
3) 供試液制備、細菌菌落、初始污染菌檢測;
4) 生產人員手、臺面、工作服菌落計數實驗操作;
5) 大腸桿菌檢測、綠膿桿菌及金黃色葡萄球菌檢測方法、操作步驟;
使用單位監管出現缺陷的原因
客觀原因 :一、使用環節監管法規不完善 目前,雖然《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適用范圍涵蓋了醫療器械的研制、生產、經營、使用各環節,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中涉及使用環節的監管條款僅有第26、27、28條,處罰條款有第42、43、44條,難以滿足監管需求。衛生部于2010年出臺了《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規范(試行)》,要求醫療機構規范醫療器械從采購配置、使用到退出的質量安全管理,但《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規范(試行)》中涉及的醫療器械使用監管條款依然比較粗獷,缺少相應的實施細則。總體來講,我國醫療器械使用監管的法律法規在可操作性方面還是比較欠缺的,導致相關監管工作難以到位。
二、技術支撐力度不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明細目錄》的規定,技術監督部門對目錄內在用醫療器械的計量指標要進行定期強制檢測,但只涉及所檢測醫療器械的部分安全有效性能,而不是全部的安全有效性能。同時,全國具備醫療器械檢測條件的醫療器械檢測中心不多,絕大多數基層檢測部門不具備檢驗檢測能力,沒有建立起一套從生產到流通到使用環節的行之有效的檢測模式。因此,我國醫療器械使用監管大都停留在控制產品的合法性這個層面上,無法實時、準確掌握這些醫療器械的質量狀況。
三、不良事件報告制度缺乏有效落實 我國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工作開展比較緩慢,直到2008年12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才頒布實施了《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管理辦法(試行)》,對全國和各省(區、市)行政區域內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工作的主要職責以及全國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技術工作作出了明確規定,但遺憾的是未制定與《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相關的實施細則,尤其缺乏對醫療器械不良事件不報告應承擔責任的確認。此外,從國家到地方,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機構均掛靠在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下,部分省級以下監測機構沒有配置專職人員,導致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工作無法有效開展,從而對醫療器械上市后存在的風險評估不深入、不全面,難以保證公眾用械安全有效。
主觀原因:一是醫療機構采購制度不健全,采購人員的疏忽,給不法供應商提供了機會; 二是采購人員忽視審查供應商及產品的合法性; 三是醫療器械銷售利潤空間的誘惑,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
三、無菌檢驗員培訓價格
初級1400元,中級1600元,高級1800元。
四、無菌檢驗員聯系老師
崔老師 1 8 5 2 0 4 5 7 6 6 0
企業應當建立與醫療器械生產相適應的管理機構,并有組織機構圖,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和權限,明確質量管理職能。生產管理部門和質量管理部門負責人不得互相兼任。 質量手冊是否明確?質量管理部門是否獨立?
第六條 企業負責人是醫療器械產品質量的主要責任人,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一)組織制定企業的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二)確保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所需的人力資源、基礎設施和工作環境等; (三)組織實施管理評審,定期對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情況進行評估,并持續改進; (四)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組織生產。
企業負責人職責是否明確?質量方針?質量目標? 人力資源配置(7-11)、基礎設施和工作環境(12-23) 管理評審、企業合法合規
第七條 企業負責人應當確定一名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負責建立、實施并保持質量管理體系,報告質量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和改進需求,提高員工滿足法規、規章和顧客要求的意識。 管代職責是否明確?任命書?來自管理層?培訓? 第八條 技術、生產和質量管理部門的負責人應當熟悉醫療器械相關法律法規,具有質量管理的實踐經驗,有能力對生產管理和質量管理中的實際問題作出正確的判斷和處理。 人員職責是否明確? (教育背景、法規和體系培訓、工作經驗、定期考核)
3 、無菌基礎知識
1) 無菌檢查兩種實驗方法:直接接種法、薄膜過濾法
2) 純化水微生物限度檢測實驗
3) 查看斜面實驗結果;
4) 實驗總結;修正系數講解;培養基靈敏度;產品方法適用性實驗;
5) 菌種傳代與保存;
6) 微粒污染;潔凈環境監測。
1.醫療器械定義:
醫療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間接用于人體的儀器、設備、器具、體外診斷試劑及校準物、材料以及其他類似或者相關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計算機軟件;其效用主要通過物理等方式獲得,不是通過藥理學、免疫學或者代謝的方式獲得,或者雖然有這些方式參與但是只起輔助作用;其目的是: (一)疾病的診斷、預防、監護、治療或者緩解;(二)損傷的診斷、監護、治療、緩解或者功能補償;(三)生理結構或者生理過程的檢驗、替代、調節或者支持;(四)生命的支持或者維持;(五)妊娠控制;(六)通過對來自人體的樣本進行檢查,為醫療或者診斷目的提供信息。
對于產品中由藥品起主要作用,含抗菌、消炎藥品的創可貼,中藥外用貼敷類
對于產品中醫療器械起主要作用,藥品起輔助作用的(如帶抗菌涂層的導管、含藥節育環等。)
國家對醫療器械按照風險程度實行分類管理。
風險程度底,實行常規管理可以保證其安全、有效的醫療器械
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據《醫療器械分類目錄》
具有中度風具有較高風險,需要采取特別措施嚴格控制管理以保證其安全有效的醫療器械 險,需要嚴格控制管理以保證其安全、有效的醫療器械
第九條 企業應當配備與生產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具有相應的質量檢驗機構或者專職檢驗人員。 崗位職責描述是否明確? 質檢機構和質檢人員的獨立性? 人力資源配備 (教育背景、法規和體系培訓、工作經驗、定期考核) 第十條 從事影響產品質量工作的人員,應當經過與其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培訓,具有相關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 人員技術/培訓檔案(對照崗位職責描述)
第十一條 從事影響產品質量工作的人員,企業應當對其健康進行管理,并建立健康檔案。 人員范圍的規定? 健康要求、健康檔案的規定? 人員、人員服裝、手的防護(產生污染、污染產品)
第十二條 廠房與設施應當符合生產要求,生產、行政和輔助區的總體布局應當合理,不得互相妨礙。 產品對生產環境的需要: 溫度、濕度、大氣壓、顆粒、微生物、噪音、隔離 廠房坐落和周邊環境 布局合理性 是否對產品生產造成影響
第十三條 廠房與設施應當根據所生產產品的特性、工藝流程及相應的潔凈級別要求合理設計、布局和使用。生產環境應當整潔、符合產品質量需要及相關技術標準的要求。產品有特殊要求的,應當確保廠房的外部環境不能對產品質量產生影響,必要時應當進行驗證。 產品特點 證據/記錄 外部環境對產品質量影響——驗證報告(如有) 規范附錄的特殊要求:無菌醫療器械 植入醫療器械 體外診斷試劑
2020版《中國藥典》醫療器械無菌微生物檢驗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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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醫療器械口罩防護用品行業標準微生物檢驗方法;
2. 產品的無菌檢驗方法、培養基適用性檢查及產品方法適用性試驗;
3. 初始污染菌檢驗方法、計數培養基適用性檢查及產品修正系數;
4. 純化水微生物限度檢驗及所有培養基適用性檢查;
5. 潔凈間監測方法及問題解析;
6. 不同供試品的制備方法;
7. 實驗所有菌種保藏、管理、傳代和使用技術;
Ⅱ 、Ⅲ類醫療器械企業無菌檢 (化) 驗人員,醫用口罩檢驗人員;體 外診斷試劑企業微生物檢驗員,潔凈環境檢測人員等。根據《醫療器 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現場審查標準》和《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計 劃》,每個企業應有 2 名以上專職檢驗人員。
更新時間:2024/10/11 8: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