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環境監測員證書(水、大氣、固體廢物等)怎么獲取?
環境監測員分為:輻射環境監測員、海洋環境監測員、水環境監測員、大氣環境監測員、固體廢物監測員、環境噪聲與振動監測員。
10、簡述壓電晶體差頻法測定PM10的原理:因參比石英諧振器沒有集塵作用,當沒有氣樣進入儀器時兩諧振固有震蕩頻率相同,無信號送入電子處理系統,數顯屏幕顯示0。當有氣樣進入儀器時,則測量石英諧振器因集塵而質量增加使振蕩頻率降低兩振蕩器頻率之差經信號處理系統轉換成PM10濃度顯示在數顯屏幕上,測量石英諧振器集塵越多,振蕩頻率降低也越多。
11、以熒光分光光度法測定TSP中苯并(a)芘為例,說明測定多環芳烴的幾個主要步驟及原理:(1)提取:升華法(2)分離:紙析法(3)測定:熒光分光光度法。
一、環境監測員證書頒發
中國計量測試學會頒發。證書分為初中高級,初級1400,中級1600,高級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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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聲
工作場所環境噪聲,是指在生產車間及作業場所所產生的噪聲環境.我們國家的職業噪聲限值標準為8小時等效連續A聲級85dB。
長期工作在高噪聲環境下而又沒有采取任何有效的防護措施,必將導致永久性的無可挽回的聽力損失,甚至導致嚴重的職業性耳聾。國內外現都已把職業性耳聾列為重要的職業病之一。強噪聲除了可導致耳聾外,還可對人體的神經系統、心血管系統、消化系統,以及生殖機能等,產生不良的影響。特別強烈的噪聲還可導致神經失常。休克、甚至危及生命。由于噪聲易造成心理恐懼以及對報警信號的遮蔽,它常又是造成工傷死亡事故的重要配合因素。
工業企業廠界噪聲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指在工業生產活動中使用固定設備等產生的、在廠界處進行測量和控制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建筑施工場界噪聲
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是指在城市建筑施工期間施工場地所產生的環境噪聲.其噪聲限值主要指與敏感區域相應的建筑施工場地邊界線處的限值,2011年前的標準是從土石方、打樁、結構、裝修這幾個施工階段規定的噪聲限值,2011年出的標準限值統一規定為晝間70dB,夜間55dB。
建筑施工場界噪聲分為晝間和夜間噪聲限值。
城市區域環境噪聲
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是指城市五類區域的環境噪聲最高限值.0類標準適用于療養區、高級別墅區、高級賓館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1類標準適用于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2類標準適用于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3類標準適用于工業區;4類標準適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線道路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內河航道兩側區域。本標準適用于城市區域。鄉村生活區域可參照本標準執行。
二、環境監測員證書效力
證書終身有效,無需年審,全國通用。
1、危險廢物:是指在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或根據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分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認定的具有危險性的廢物。
判別依據:一、鑒別危害的四點意義(1)引起或嚴重導致人類和動植物死亡率增加(2)引起各種疾病的增加(3)降低對疾病的抵抗力(4)在處理、貯存、運送、處置或其他管理不當時對人體健康或環境造成現實或潛在的危害。二、有害特性的定義(1)急性毒性(2)易燃性(3)腐蝕性(4)反應性(5)放射性(6)浸出毒性。
2、生活垃圾的處理方法:(1)焚燒:垃圾的熱值是決定性參數(2)堆肥:測定生物降解度,堆肥的腐熟程度(3)填埋:對滲瀝水分析和堆場周圍的蒼蠅密度等。
3、滲瀝水:指從生活垃圾接觸中滲出來的水溶液,它提取或溶出了垃圾組成中的物質。
滲瀝水的特點:(1)成分的不穩定性(2)濃度的可變性(3)組成的特殊性(4)不同于生活污水的特殊污水。
4、毒性試劑分類及適用情況:(1)急性毒性試驗:廣泛使用(2)亞急性毒性試驗:用于了解該毒性有否積蓄作用和耐受性(3)慢性毒性試驗:為制定最大允許濃度提供依據。
第五章
1、土壤的組成:土壤是由固液氣三相物質構成的復雜體系,固相包括礦物質、有機質和生物。
2、土壤的背景值:又稱土壤本底值,是指在未受人類社會干擾和破壞時,土壤成分的組成和各組分含量。
意義:它是環境保護和環境科學的基礎依據,是研究污染物在土壤中變遷和進行土壤質量評價與預測的重要依據。
3、我國"土壤環境質量標準"將土壤分為哪幾類及功能、保護目標。
I類土壤:指國家規定的自然保護區。其質量基本上保持自然背景水平。II類土壤:農田。其質量基本上對植物和環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III類土壤:指林地土壤及污染容量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其質量基本上對植物和環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4、土壤污染監測有哪幾種布點方法?各適用什么情況?
(1)對角線布點法:適用于面積較小,地勢平坦的污水灌溉或污染河水灌溉的田塊。(2)梅花形布點法:適用于面積較小,地勢平坦,土壤物質和污染程度較均勻的地塊。(3)棋盤式布點法:適用于中等面積,地勢平坦,地形完整開闊,但土壤較不均勻的田塊。(4)蛇形布點法:適用于面積較大,地勢不很平坦,土壤不夠均勻的田塊。(5)放射狀布點法:適用于大氣污染型土壤。(6)網絡布點法:適用于地形平坦地塊。
5、根據監測目的,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分哪幾類?
(1)土壤質量現狀監測:判斷土壤是否被污染及污染狀況,并預測發展變化趨勢。(2)土壤污染事故監測:調查分析主要污染物,確定污染的來源、范圍和程度,為行政主管部門采取對策提供科學依據。(3)污染土地處理的動態監測:殘留土壤中的污染物不斷積累,它們的含量是否達到臨界值需進行定點長期動態監測,以充分利用土地凈化能力,又防止土壤污染,保護土壤生態環境。(4)土壤背景值調查:通過分析測定土壤中某些元素的含量,確定這些元素的背景值水平和變化。
三、環境監測員培訓對象
使用采樣器、監測分析儀器,進行樣品采集、樣品分析和數據處理等工作的人員。
二、危險廢物
定義:指《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所列的廢物或者根據國務院環保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鑒別方法鑒別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之一的廢物。
國家環保部、國家發改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于2008.6.6頒布了《國家危險廢物名錄》,自2008.8.1施行。同時舊名錄(1998年頒布)廢除,具體參照環保部網站
鑒別一種廢物是否有害可用四點不良后果來定義:
引起或嚴重導致死亡率增加;
引起各種疾病的增加;
降低對疾病的抵抗力;
在處理、儲存、運送、處置或其他管理不當時,對人體健康或環境會造成現實的或潛在的危害。
特性:1989.3.22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在瑞士巴塞爾召開環境保護會議,通過了《控制危險廢料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公約規定,具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化學反應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慢性毒性、生態毒性、放射性、傳染性等一種或幾種特性的生產性垃圾和生活性垃圾均為危險廢料
四、環境監測員培訓內容
1.固定污染源廢氣監測技術要求
2.污染源監測風險識別和控制要求
3.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
4.噪聲監測技術培訓與案例分析
5.1土壤污染調查監測技術
5.2土壤監測技術
6,水質監測技術要求
7.輻射環境監測技術要求
四、報告數據的質量控制
報告的數據必須是有效的數據
根據所有實驗分析方法的靈敏度報告數據。
由于環境污染物大多有本底濃度,對于未檢出和檢出限以下的濃度數據,取0至檢出極限的中間值較為合適
測定中出現的極值,在沒有充分理由說明是錯誤的情況下,不能隨意棄去,但報告時要加以說明
在報告直接測定數據,根據標準分析數據
整理好的數據核實無誤,按要求填寫表格,上報有關環境機構。
五、環境監測員報名方式
提交申請表、身份證,畢業證,照片報名。
高錳酸鹽指數
高錳酸鹽指數:以高錳酸鉀溶液為氧化劑測得的化學耗氧量
按測定溶液的介質不同,分為酸性高錳酸鉀法和堿性高錳酸鉀法
當Cl-含量高于300mg/L時,應采用堿性高錳酸鉀法;對于較清潔的地面水和被污染的水體中氯化物含量不高(Cl-<300mg/L)的水樣,常用酸性高錳酸鉀法
總有機碳(TOC)是以碳的含量來表示水中有機物的指標,是反映水中有機物污染的重要指標
測定原理:
廣泛應用的測定方法是燃燒氧化—非色散紅外吸收法。用Pt作催化劑,燃燒溫度為680℃
環境標準的分類分級:
1兩級:國家、地方..
2六類:環境質量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環境標準物質標準、環境監測方法標準、環境基礎標準、環保儀器及設備標準..
17、環境監測的過程:檢測目標的確定、資料調研、初步監測方案設計、現場調查、監測計劃設計、參數選擇、優化布點、樣品采集與處理、質量保證方案、分析測試、數據處理、綜合評價等..
18、環境監測的分類:監視性監測、特種目的監測、研究性監測按監測目的和性質
水質監測、空氣監測、土壤監測、固體廢物檢測、生物監測、生態監測、噪聲和振動監測、電磁輻射監測、放射性監測、熱監測、光監測、衛生監測按對象
19、環境監測的方法:化學分析法、儀器分析法、生物監測法、分子生物監測法..
20、水樣的類型:瞬時水樣、混合水樣、綜合水樣
21、水樣保存方法:冷藏或冷凍保存方法、加入化學試劑保存法加入生物抑制劑、調節PH、加入氧化劑或還原劑
22、水樣的消解:
1濕式消解法:硝酸消解法對于較清潔的水樣、硝酸-硫酸消解法常用
比例5:2、硝酸-高氯酸消解法消解含難氧化有機物的水樣、硫酸-磷酸消解法有利于消除FE3+等離子的干擾、硫酸-高錳酸鉀消解法用于消解測定汞的水樣、多元消解法、堿分解法酸消解法造成元素損失或揮發時使用、微波消解法對水樣進行激烈攪拌、充分混合的加熱;提高分解速度、
2干灰化法:又稱高溫分解法、不適用于測定易揮發組分的水樣..
環境監測員分為:輻射環境監測員、海洋環境監測員、水環境監測員、大氣環境監測員、固體廢物監測員、環境噪聲與振動監測員。
輻射環境監測員、海洋環境監測員、水環境監測員、大氣環境監測員、固體廢物監測員、環境噪聲與振動監測員
使用采樣器、監測分析儀器,進行樣品采集、樣品分析和數據處理等工作的人員。
輻射環境監測員、海洋環境監測員、水環境監測員、大氣環境監測員、固體廢物監測員、環境噪聲與振動監測員
更新時間:2024/8/15 8:3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