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食品安全員/食品安全管理師/食品安全總監證書培訓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下稱《規定》),進一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相關規定,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強化企業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責任,規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行為。
在各功能區域內未就近設置洗手設施或數量不足,或未配置相應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設施,員工專用洗手消毒設施附近未標示正確的洗手消毒方法。
15、涼菜等專間有明溝,無開閉式食品傳遞窗,未配置空調設施、空氣消毒設施、工具清洗消毒設施、專用冷藏設施。
16、專間未設置二次更衣、洗手、消毒設施的通過式預進間。
17、地面坡度不夠,易積水;使用光面瓷磚,加之油污未及時清理,人易滑倒;排水溝道未及時沖洗、疏撈,致使餐余垃圾殘渣積存,溝道堵塞、漫溢。
18、垃圾容器采用廢棄紙箱(盒),或利用因殘舊、破損的食品容器;未在垃圾容器的醒目位置標示明顯標識,未配置蓋子隨時加以密封。
一、食品安全員/食品安全管理師/食品安全總監培訓
填寫報名表,付款,培訓,考核
二、食品安全員/食品安全管理師/食品安全總監培訓對象
凡從事農副產品、糧油及制品、乳制品、酒類、飲料、罐頭、肉類及制品,調味品、食品添加劑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主管食品研發、采購、質量、實驗室檢測、安全標準、法律法規及餐飲業集體用餐單位負責人、 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品安全負責人、 大專中小院校托幼后勤食品安全分管領導, 流通監督管理工作人員等。
三、食品安全員/食品安全管理師/食品安全總監培訓內容
1、食品安全知識
2、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食品生產安全管理要求:食品安全各環節的管理、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
3、餐飲食品安全
4、食源性疾病的預防與處置
5、標簽
劑量-反應評估是指確定化學的、生物的或物理的治病因子的劑量與相關的對健康副作用的嚴重性和頻度之間的關系。一般是由毒理學試驗獲得的數據外推到人,計算人體的每日允許攝入量(ADI值,mg/(kg·d))
3.暴露(量)評估
暴露指通過食品及其他有關途徑對危害物的攝入。暴露評估(Exposure Assessment):是指定量、定性地評價由食品以及其它相關方式對生物的、化學的和物理的致病因子的可能攝入量。
四、食品安全員/食品安全管理師/食品安全總監培訓
如何實踐在本教材中學到的知識
第一步:分析最關鍵的隱患
將您單位目前的狀況與本教材中的要求進行比較,逐一列出本單位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差距的具體項目。比較可以首先從餐飲業細菌性食物中毒最為重要的五個原因開始,對導致每個原因的可能因素進行分析,從中找出本單位食品安全最關鍵的隱患所在:
1.是否存在可導致交叉污染的情況?
.廚房的場所布局和食品的加工流程是否能避免交叉污染?
.原料、半成品、成品容器是否有明顯標記,并分開存放?
.冰箱、貨架等食品貯存設施是否能將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開?
.洗手設施是否按要求設置,并有足夠的數量?
.清洗原料和成品、清潔工具的水池是否分開,并有足夠的數量?
.用于各操作場所的抹布使用是否分開,并有足夠的數量?
.專間是否能做到"五專"?與熟食品接觸的砧板、刀具、操作臺等表面是否按要求得到清潔和消毒?
五、食品安全員/食品安全管理師/食品安全總監培訓
食品安全風險分析旨在通過風險評估選擇適合的風險管理以降低風險,同時通過風險交流達到社會各界的認同或使得風險管理更加完善。
具體來說就是通過使用毒理數據、污染物殘留數據分析、統計手段、攝入量及相關參數的評估等系統科學的步驟,以決定某種食品危害物的風險,并建議其安全限量以供風險管理者綜合社會、經濟、政治及法規等各方面因素,在科學基礎上決策以制訂管理法規。
墻壁與門窗要求
•食品處理區墻壁應采用無毒、無異味、不透水、不易積垢、平滑的淺色材料構筑。
•粗加工、切配、烹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需經常沖洗的場所及易潮濕的場所,應有1.5m以上、淺色、不吸水、易清洗和耐用的材料制成的墻裙,各類專間的墻裙應鋪設到墻頂。
•粗加工、切配、烹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場所及各類專間的門應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堅固材料制作。
•食品處理區的門、窗應裝配嚴密,與外界直接相通的門和可開啟的窗應設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銹的防蠅紗網或設置空氣幕,與外界直接相通的門和各類專間的門應能自動關閉。室內窗臺下斜45度或采用無窗臺結構。
•以自助餐形式供餐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或無備餐專間的快餐店和食堂,就餐場所窗戶應為封閉式或裝有防蠅防塵設施,門應設有防蠅防塵設施,宜設空氣幕。
食品安全員,食品安全管理師,食品安全總監報名
1、餐飲流通企業投標
2、審核
3、申請生產經營許可證
4、食品安全員培訓,食品安全管理師,食品安全總監
凡從事農副產品、糧油及制品、乳制品、酒類、飲料、罐頭、肉類及制品,調味品、食品添加劑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主管食品研發、采購、質量、實驗室檢測、安全標準、法律法規及餐飲業集體用餐單位負責人、 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品安全負責人、 大專中小院校托幼后勤食品安全分管領導, 流通監督管理工作人員和各級政府負責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等。
更新時間:2024/7/12 8:3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