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商業賄賂風險管理(上海,6月8日)
【舉辦單位】北京曼頓培訓網
【培訓日期】
北京,2017年5月18日;深圳,2017年5月26日
上海,2017年6月8日
【培訓地點】北京、深圳、上海
【課程背景】
商業賄賂是指經營者為爭取交易機會,暗中給予交易對方有關人員和能夠影響交易的其他相關人員以財物或其他好處的行為。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8條規定,經營者不得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在賬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回扣的,以行賄論處;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在賬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賄論處。經營者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給對方折扣,可以給中間人傭金。經營者給對方折扣、給中間人傭金的,必須如實入賬。接受折扣、傭金的經營者必須如實入賬。
商業交易中給予"手續費"、"回扣"以獲取交易機會,在我國現實的經濟往來中早已司空見慣,其中在醫療、電信、金融、建筑等行業表現最盛。在許多行業,商業賄賂已成"行規"和企業運行的潛規則,從業者身不由已陷入"非道德"惡性競爭的環境。
國際權威機構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透明國際)一項調查顯示,中國已成為世界上商業賄賂情況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近年來,工程建設、土地轉讓、產權交易、醫藥購銷等交易領域,已成為商業賄賂"重災區"。"豆腐渣"工程、"炒地皮"、房價暴漲、藥價虛高等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現象,無不飄動著商業賄賂的陰影。
【課程大綱】
第一章節:商業賄賂的詳細解析
1、商業賄賂基本概念及解析
2、商業賄賂行為特征和表現形式
(1)主體是經營者,賭賂對方單位或者個人;
(2)目的是為銷售商品或者購買商品,即為達到商業目的,通過賄賂手段,獲取優于其他經營者的競爭地位;
(3)手段有兩類,即財物手段和其他手段。
3、《反不當競爭法》及《刑法》關于商業賄賂的法律條款及釋義解析
4、商業賄賂的行政和刑事責任
5、中國商業賄賂現狀及其危害
第二章節:典型商業賄賂犯罪案件解析及實際案例
一、公司、企業人員受賄案
二、對公司、企業人員行賄案
三、受賄案
四、單位受賄案
五、行賄案
六、對單位行賄案
七、介紹賄賂案
八、單位行賄案
九、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
十、隱瞞境外存款案
醫藥領域
1.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局長鄭筱萸受賄案
2.北京遠東德爾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趙東輝賄賂案
3.華北制藥集團銷售有限公司銷售部原副經理商某受賄案
4.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總公司出口貿易部蘆永強受賄案
5.河南省濮陽市第二人民醫院原黨委書記劉好賢受賄案
6.山東省青島市某醫院收受商業賄賂案
金融領域
1.中國農業銀行北京市分行科技處原處長溫夢杰受賄案
2.中國農業銀行四川達州分行原行長黃錦江受賄案
3.河北省石家莊市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原理事長董某受賄案
4.中國人民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濟源支公司虛列開支案
5.湖北省長江證券公司經紀業務總部原副總經理鐘杰、長江證券公司武漢武珞路營業部原總經理宋勇、長江證券公司上海東方路營業部原總經理楊小玲公司、企業人員受賄案
6.河北省贊皇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原理事長李某受賄案
7.中國農業銀行西藏分行原行長韓文明受賄案
工程建筑領域
1.中共河北省欒城縣委黨校原常務副校長劉某、副校長劉某受賄案
2.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繞城公路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張廣利受賄案
3.中共河南省西華縣原縣委書記欒蔚東受賄案
4.河南省交通廳原總工程師李瑞林受賄案
5.河南省高速公路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經理劉恒受賄案
6.廣東省經濟技術協作發展總公司原副總經理覃賽先受賄案
7.廣東省東莞市塘廈消防工程公司原法人代表兼經理李滿華行賄案
8.湖南省邵陽市建設局原局長田鳴友受賄案
9.浙江省交通廳原廳長趙詹奇受賄案
10.云南省交通廳原副廳長胡星受賄案
出版發行領域
1.河北省新華書店集團河北新華文化發展公司圖書科原副科長馮衛東受賄案
2.河北省石家莊市井陘礦區職教中心教務處原副主任王某受賄案
3.河北省石家莊學院教務處教材組原負責人何某受賄案
4.江西省出版總社原社長許志銳及其妻子趙贛華受賄案
5.河南省駐馬店市新華書店圖書音像科原科長王信生受賄案
第三單元:反商業賄賂的國際趨勢及各國的立法與實踐
1、芬蘭反商業賄賂立法與實踐
2、大洋洲國家治理商業賄賂的立法與實踐
3、日本的反商業賄賂立法與實踐
4、美國治理商業賄賂的立法與實踐
5、非政府組織反商業賄賂的努力
第四單元:企業反賄賂體系的建設與實踐
1、內部制度的建立
在制度上提高賄賂成本
在制度上降低賄賂收益
增加賄賂暴露的機會
針對"直接支付"的預防措施
針對"第三人支付"的預防措施
關鍵點識別與控制
2、建立外部合作鏈的信用等級制度
建立上下游企業的信用等級
建立供應鏈審查機制
3、關鍵崗位的適當輪崗。
4、強化管理職能,加強企業內部審計,定期進行合規內部調查。
5、抓正反典型。在企業內部,要進行適時的教育。同時,對正面的行為要進行表彰,對腐敗的行為要徹查到底。
6、走群眾路線。建立實施舉報獎勵和提升公示制度。
7、確定易腐關鍵崗位,實施重點防范,把好"選人、用人、勵人"三道關。
【講師介紹】
曾老師,曼頓培訓網()資深講師。律師。曾就職于北京市某人民檢察院,擔任公訴處副處長,曾獲"北京市十佳公訴人"稱號。從事律師工作以來,一方面參與辦理多起在省市、全國有重大影響的刑事案件,一方面致力于企業法律顧問服務工作,服務客戶包括聯想集團、華為公司、首都機場集團公司、江蘇核電集團、北汽福田公司、用友集團、中關村空氣污染防治聯盟成員等。主要業務領域為刑事案件辯護及企業法律顧問服務。著有《企業法律風險防控之高管刑事防范》、《貪污賄賂犯罪辯護流程與辦案技巧》、《刑法歷次修正釋義·背景·解釋》等書。
【費用及報名】
1、費用:培訓費3500元(含培訓費、講義費);如需食宿,會務組可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2、報名咨詢:鮑老師
3、報名流程:電話登記-->填寫報名表-->發出培訓確認函
4、備注:如課程已過期,請訪問我們的網站,查詢最新課程
5、詳細資料請訪問北京曼頓培訓網:(每月在全國開設四百多門公開課,歡迎報名學習)
曾老師,曼頓培訓網()資深講師。律師。曾就職于北京市某人民檢察院,擔任公訴處副處長,曾獲"北京市十佳公訴人"稱號。從事律師工作以來,一方面參與辦理多起在省市、全國有重大影響的刑事案件,一方面致力于企業法律顧問服務工作,服務客戶包括聯想集團、華為公司、首都機場集團公司、江蘇核電集團、北汽福田公司、用友集團、中關村空氣污染防治聯盟成員等。主要業務領域為刑事案件辯護及企業法律顧問服務。著有《企業法律風險防控之高管刑事防范》、《貪污賄賂犯罪辯護流程與辦案技巧》、《刑法歷次修正釋義·背景·解釋》等書。
公司商業賄賂風險管理
更新時間:2017/5/17 8:5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