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設計與風險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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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地點:2017年04月07-08日深圳 04月14-15日上海
2017年07月15-16日上海 07月22-23日深圳
2017年10月28-29日上海 11月18-19日深圳
費 用:3200元/人(包括資料費、午餐及上下午茶點等)
學員對象:HR從業者/專員/主管/經理;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企業法務人員等
課程特色:課堂講授+案例分析+小組討論+互動演練,突出實戰性與實用性
【課程主辦】深圳市華晟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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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
——企業員工手冊撰寫技巧有哪些
——企業規章制度撰寫技巧有哪些
——什么是員工手冊常見違法事項
——如何撰寫員工手冊
——相關補充協議的主要內容、撰寫技巧和注意事項是什么
——相關勞動人事管理協議的主要內容、撰寫技巧和注意事項是什么
——如何根據不同類型的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如何認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及有效調崗調薪
——如何有效處理違紀員工
——離職員工管理的風險防范有哪些
以上疑/難/熱點問題,將由國內著名勞動法/勞動關系管理實戰專家、著名勞動爭議預防與應對專家、員工心理健康管理專家、企業EAP設計/咨詢專家畢春秋老師帶您各個擊破,為企業提供切實可行的實操解決方案,以防控企業面臨的各種勞動法律法規風險。
1、帶領學員對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設計進行全面解析
2、幫助學員短時間內掌握要點,以立竿見影地運用于實際工作之中
3、幫助學員培養預測勞動用工風險的思維習慣,理順合同管理各階段的法律法規關鍵 點
4、通過案例分析,提升學員實操能力,檢驗學員的學習效果,使其掌握有效預防和化解勞動用工風險的實戰技能技巧
5、通過學習,拓展學員視野,提高學員的勞動合同綜合管理水平
第一部分:如何設計與撰寫好人力資源制度
一、企業員工手冊撰寫技巧
1.法律對于員工手冊制訂的要求
2.《員工手冊》生效條件
3.規章制度不能由企業單方制定,法律賦予員工參與手冊制訂的權利
4.《員工手冊》制訂程序證據的保留
二、企業規章制度撰寫技巧
1.企業規章制度的必備內容
2.程序要件:平等協商程序
3.工會的地位與組建
4.如何組建職工代表大會
5.企業制度建設常見問題
6.制度與勞動合同效力
7.勞動合同法對規章制度的影響及要求
8.規章制度能為企業帶來什么
9.影響規章制度執行的因素
10.企業規章制度的風險防范
11.企業規章制度如何公示最合適,并具有法律效力
12. 規章制度能否規定對員工進行經濟處罰?
13.規章制度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后果
14.法院對規章制度的效力的認定
三、員工手冊常見違法事項
1.錄用制度中容易出現違法的事項
2.勞動合同解除制度
3.合同中的霸王條款無效
4.勞動合同變更制度(客觀情況變化or內部整合)
5.違約金制度
6.薪酬制度
四、員工手冊的撰寫
1.員工招聘管理制度
2.員工錄用及新員工試用期考核制度
3.休假制度(可與考勤制度合并)
4.工資制度
5.違約金制度
6.績效制度
7.福利制度
8.員工離職管理管理制度
9.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的制訂
10.其他規章制度
五、相關補充協議的主要內容、撰寫技巧和注意事項
1.違約金的界定條款和實操運用
2.培訓協議風險分析
3.保密協議的主要內容、撰寫技巧和注意事項
4.侵犯商業秘密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5.競業限制協議的主要內容、撰寫技巧和注意事項
六、相關勞動人事管理協議的主要內容、撰寫技巧和注意事項
1、勞務協議的主要內容、撰寫技巧和注意事項
2、借調協議的主要內容、撰寫技巧和注意事項
3、離職協議的主要內容、撰寫技巧和注意事項
4、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的主要內容、撰寫技巧和注意事項
5、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主要內容、撰寫技巧和注意事項
6、入職登記表和招工名冊的主要內容、設計技巧和注意事項
7、員工離職申請表的主要內容、設計技巧和注意事項
第二部分:企業HR如何做好用工風險防范
一、如何根據不同類型的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1. 用人單位不使用勞動部門的合同范本自行擬定勞動合同文本是否有效?勞動合同未經勞動部門備案是否有效?
2. 如果勞動者借故拖延或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如何應對?
3. 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繼續留用勞動者,但未與勞動者續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是否也需支付兩倍工資?
4.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在尚未用工期間,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支付經濟補償?
5. 在校學生與用人單位是否需要建立勞動關系?
6. 什么時候為最佳時間,簽署勞動合同?
7. 簽訂了勞動合同,是否等于難以解雇員工?
8. 不簽勞動合同,是否等于無須繳納社會保險?
9. 合同中的霸王條款無效
10. 法律禁止2次約定試用期,那么勞動合同期限和試用期限該如何約定?
11. 用人單位收購其他組織時,如何與被接收的員工簽訂、變更勞動合同?
12. 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而繼續聘用的,是繼續簽訂勞動合同還是簽訂其他協議?
13. 合同的關鍵核心條款及操作技巧
(1)企業安排員工從事勞動合同約定工作內容以外的任務,屬于單方違約,該如 何約定工作崗位/工作內容,以化解違約侵權帶來的法律風險?
(2)如何約定工作崗位及工作內容,以便企業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員工的工作內容及單方變更其工作崗位?
(3)如何約定勞動報酬,以避免約定不明確帶來的風險?
(4)如何約定工資總額,以合法降低經濟補償的基數?
(5)如何約定薪酬結構,以利于企業靈活地調整工資?
二、如何認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及有效調崗調薪?
1. 怎樣理解"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調崗或培訓后,仍不能勝任工作"?
2. "不能勝任工作"是強調勝任能力,還是強調工作結果?
3. 因員工"不能勝任工作"引發的爭議,90%以企業敗訴告終,為什么?
4. 法律上如何證明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
5. 勞動者對考核結果不確認、不認可,怎么辦?
6. 如何制定崗位責任書?
7. 如何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進行調崗調薪?
8. 對績效考核不合格員工,如何合法辭退?
9. 實行末位淘汰制,以末位排名為由解雇員工,仲裁機構往往認定企業非法解雇員工,那么企業日常中該如何做,才避免案件敗訴?
三、如何有效處理違紀員工
1. 處分、解雇勞動者,往往由于勞動者拒絕簽收該通知書而導致企業的處分、解雇行為被認定為無效或非法行為,那么企業在日常中該如何做,才避免案件敗訴?
2. 勞動者欺詐應聘,事后被企業解雇,在仲裁期間,勞動者可能作出讓企業措手不及的抗辯觀點,企業該如何回應或者在日常中采取哪些防范策略?
3. 對于違紀違規的惡意問題員工,他們往往拒絕提交《檢討書》或否認違紀違規的事實,企業
4. 如何進行違紀員工的事實調查、證據固定,對于違紀員工,部門經理應注意哪些日常細節問題?
5. 對于違紀員工,事發后什么時間處理,如何書寫《違紀違規處分通知書》?
6. 怎樣理解"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如何在《懲罰條例》中詳細明確違紀違規的"一般違反"、"較重違反"及"嚴重違反"?
7. 直線部門經理擅自口頭辭退員工,仲裁機構往往認定企業非法解雇員工,那么企業日常中該如何做,才避免案件敗訴,避免直線經理越權處分員工?
8. 勞動者不辭而別、無故曠工,卻主張被企業口頭解雇,往往得到仲裁機構的支持,那么企業日常中該如何做,才避免案件敗訴?
9. 如何界定"重大損害","重大損害"是否必須體現為造成直接的經濟損失?
四、離職員工管理風險防范
1. 以"組織架構調整,無合適崗位安排"為由解雇員工,是非常符合常理的做法,但往往被仲裁機構認定企業非法解雇,企業該如何做,才避免案件敗訴?
2. 企業以"經濟性裁員"名義解雇員工,是非常符合常理的做法,往往被認定非法解雇,企業該如何操作?對"經濟型裁員"作出規定的法律文件到底有哪些?
3. 企業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并書面約定支付適當的經濟補償數額,事后勞動者追討經濟補償的差額部分,仲裁機構很可能支持勞動者的訴求,企業日常中該如何創制、收集證據,才避免案件敗訴?
4. 培訓服務期未到期,而勞動合同到期,企業終止勞動合同的,仲裁期間往往被認定屬于提前非法解除勞動合同,企業該如何做,才避免案件敗訴?
5. 員工未提前30日通知企業即自行離職,是否構成勞動者違法解除?企業該如何做,才能降低風險成本?對于勞動者的辭職環節,有哪些必須注意的風險控制點?
6. 勞動合同到期后,經常出現該終止的忘記辦理終止手續,該續簽的忘記辦理續簽手續,經過一段時間后企業才提出補辦相關手續,但是員工卻提出賠償要求,企業風險非常大;那么企業該如何做,才確保規避上述敗訴風險?
7. 解除勞動合同前未通知及征求工會的意見,是否構成非法解除?
8.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如果表述不當,往往成為勞動者打贏官司的有力證據,企業該如何書寫,才避免案件敗訴而承擔法律責任?
9. 哪些情形下屬于非法解雇員工,須承擔哪些法律責任,是承擔1年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還是1年2個月工資的賠償金,代通知金是否要承擔,勞動者能否要求恢復勞動關系?
畢春秋(高端講師/咨詢師)—專注于勞動法
國內著名勞動法/勞動關系管理實戰專家
著名勞動爭議預防與應對專家
員工心理健康管理專家
畢春秋,1968年出生于貴州畢節市,47歲,常住深圳。畢業于貴州畢節學院外國語系英語專業、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行政管理專業(管理學學士)、北京大學心理系應用心理學專業(理學碩士),企業二級人力資源管理師、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集團公司法律顧問,深圳龍崗社區學院管理心理學客座教授,大律師網絡律師行合伙人,廣東揚權律師事務所、廣東微眾律師事務所、廣東君一律師事務所特聘勞動法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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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7/31 15: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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